www.42biquge.com
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小说介绍
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_在大佬手里苟活

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

卜夜清欢

小说主角: 玉思云 牧韫 金参 玉思 楼川 谢必安 晏卿 祁渊 灵力 言清雨

相关标签: 修仙 炮灰 大佬 拯救 替身 夺舍 男主 选择 经验 为了

最后更新:2024/3/17 9:14:11

最新章节: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最新章节 狼王 2024-03-17

小说简介:【本文将于2月12日周五入V,入V当天将奉上万更。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づ ̄3 ̄)づ】下本开——《替身不需要拯救》牧元书生日当天被一块蛋糕砸进了一本修仙文里,荣幸地成为了一条龙——生的蛋。知道这龙蛋会被书里夺舍归来的男主一剑劈了当经验包,是个妥妥的炮灰,他果断选择跑路,…

内容摘要:醒来看到一条巨大的龙盘旋在面前是什么体验?牧元书:谢邀,人在体验,已归西。不开玩笑,他是真的觉得自己归西了,因为他这会儿正飘在半空中。周围黑沉沉的,就显得下面那条白金sè巨龙更加显眼了,巨龙这会儿盘成一团,把一颗蛋护在自己怀里,龙眼半阖着。牧元书刚醒来的时候看到巨龙差点被吓得当场去世,再然后发现自己跟个鬼似的飘在空中,轮番惊吓之后,反而淡定了。之后他还试着在巨龙面前飘过几次,发现巨龙看不到自己,多少松了口气。牧元书盘腿飘在空中,他对先前的记忆还是又印象的,自己先前还在24岁生日宴上,后来被不知道哪个浪费粮食的王八崽子拿蛋糕砸了,然后记忆就断片了,之后醒来就在这个鬼地方。他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要是个梦,刚刚轮番惊吓也该吓醒了啊。他叹了口气,想不明白便不想了,正准备找个出口出去看看外面是什么情况,就感受到一阵狂风刮了过来。牧元书措不及防,直接被风刮得翻了个跟头,他在半空中勉强稳住自己的身形,再抬头就看到巨龙的身边多了一道黑影。仔细一看,黑影是一个穿着古装黑袍的长发男子,下一秒盘在下方的巨龙突然就消失了,然后男子身边多了一个穿古装的女子,白衣飘飘的。牧元书忍不住伸手揉了揉

TXT下载:电子书《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mp3

开始阅读龙蛋 有声小说龙蛋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相关书单
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类似小说
小说《在大佬手里苟活》TXT下载书评精选
菊花花
一般来说,按照套路应该会虐攻,我就一直一直等着虐攻。没想到啊没想到,直到结局啦居然受就那样和渣攻在一起了,哎呀,我心里这口气憋的啊贼难受,这受也是绝(sha)了(bi),既要保持大少爷的骄傲清高,又得有妖艳贱货的品质,真是辛苦了作者纠结了。唉呀呀,看得我心肝脾肺肾疼。
vhtfgh
这算是我从看小说以来看的最虐的一本书了,中间哭了好几回,有时候都在想,如果是我,我都恨不得死了算了,有时候也怪古对时太狠,但有时候又觉得古很可怜,要怪只能怪他爱的太偏执,时又太骄傲,导致了两人之间的种种,不过总体来说算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fybsyu
不想说啥,我熬夜看就等甜和床戏了结果一路虐哭,你妹呀,打出这行字已经近五点了靠靠靠,气炸虐炸。。。我
我我
宝贝佳。
还我时天!!!!!!前面本来就已经那么虐了,后面如果还要在一起,真心不能接受古小攻、感觉他的爱已经变质了,对时天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让他受了那么多苦,我觉得他那根本就是自作自受!完全不觉得同情肿么破?
如此骄傲
我是在一年前看完的这篇文,印象深刻啊,今天突然翻到这篇文,看到文下的评论,十分以及很想吐槽一下。我一般只看甜文,毕竟,生活就已经很辛苦了,就不要再虐待自己了,但是,只怪自己手贱,点开了这篇文。开始的时候攻就对受超级差,然后我就坐等虐攻,等啊等啊,就等到了结局。呵,心中一万句mmp。越看越糟心,但就是想看到结局,真的,我真心觉得这篇虐文,就是在虐读者。攻做错了这么多事,受依然跟攻在一起了,攻二对受真的很好,受就是不喜欢,当然这也没什么,但受眼睁睁看着攻二死我就接受不了了,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攻在知道一切真相之后,居然就一枪干死了余贱人,一点都不解气有没有。我们来回顾一下余贱人的一生,一开始给受做仆人,受虽然高傲,但也没有无缘无故欺负他不是,然后便是攻以救命恩人地捧着,最后事情败露,一枪就死了,一了百了,那他给受带来的痛苦呢?受想报复都不知道去找谁。真的,看这篇文第一感受就是憋屈,现在我这股郁气终于吐出来了,但不得不说这个作者文笔很棒,情节紧凑,用梗也娴熟,但入坑的小伙伴要三思啊。
糖&雨
都是你虐我,我虐你!看着想冲上去每人一刀,让你们装。还有说好的高傲跟智商呢,给吃了。开始觉得攻太恶心,看着看着觉得受才TM恶心,对男配付出就各种矫情打不开心扉,男主就呵呵,都TM是套路,还有既然死都不怕了,给男住断了钱来源,就变成自己厌恶的人,可怜人必有可恨处,攻受都活该!最后男配傻死了(嗯,听说最后真死了)
李白家的小迷弟杜杜阿
看此篇文的时候,我在想这真的不是电视连续剧狗血八点档么……你害死了我家人,我伤害你报复你,但你就是不能离开我,然后就是各种误会各种虐,话说这种梗N年前看女言情的时候就被用旧了吧,我怀疑我看了个假耽美→_→
再来说说小受,搞不明白都被人这样糟践了还能继续忍受跟攻在一起,一句爱你大过天。要吐了好么,总结下来就是渣攻贱受,好吧你俩天生一对,就互相伤害,别出去祸害人了好么。可惜了原轩,付出了那么多结果最后还死了。。。还死的那么惨,唯一喜欢的一个人物,真的是够狗血的,看到中途的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不换攻。虽然作者文笔并不算稚嫩,但是这种俗套的剧情也只能感动小女生吧,本人是没看到最后的,看到别人的书评都说最后是HE的,我很庆幸我没有继续追下去……
木下林檎
时越南不说,古他爸为了时家付出了一切,还被害死了。时天也不是好东西,古救了他,还他妈这么贱,一家的贱人!!!!!!!!!!!!!
Bug太多,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捧得那么高,看了几十章看不下去了,情节转折太突兀,一会儿一变像小孩过家家,把受换成女的毫无违和感,每章后面作者都要自我推销一番也是让人分分钟出戏
干掉熊猫,我是国宝。
虐的不要不要的,虐受虐的太厉害,偶尔虐攻。最后的最后才发了一小颗糖,小受有2个人喜欢可惜并没有主角光环虐的一塌糊涂。喜欢虐文的朋友不要错过哦。
大爱原轩,时天凭什么一次又一次伤害原轩,最后逼得他黑化,一切都是因为他原轩才会变成那样,难道他觉得别人对他的好就是理所当然的吗?他有什么资格!😡
花絮时乐
哎,一点都不喜欢古辰焕,又自私又自大,太讨厌了,在我心里,只有原轩才是最佳男主,作者大人,能不能改男主啊!
不忘不羡
讨厌攻,讨厌攻,讨厌死了主角攻,这是我在看过所有的耽美文里最讨厌的一个攻,也是让我最恶心的一个,虽然文笔好是毋庸置疑,但是对于这样的主角攻,如果不换攻的话,真的有点看不太下去
笑叹
从凌晨一直看到傍晚,泼酒扇巴掌确定不是言情文?作者写的剧情不仅狗血还虐,很多的漏洞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受和攻智商不低吧?用嘴能解决的事偏偏弄那么复杂,用脑子都能想明白的。这不是一篇单纯的文了而是一篇由虐而生的狗血文,梗太大众化在小说中不是一次两次出现了,基本作者说个开头我就大概能知道结果了,不一定要从一而终,即使受先爱上攻也没必要最后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在受父亲这件事上,受跟原二在一起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如果一开始就不搅这趟浑水,那么受和原二在一起是最幸福的,我相信日久生情,攻带来的只有羞辱还有许多未知的危险,把自己带入受,在攻带来的羞辱还有时父的死亡,那么有理智的人也不会原谅攻,再后来受被绑架,即使把位置告诉他攻也不一定会死,首先这能看出受非常爱攻甚至不惜把一个无辜的人牵扯进来,无论受对原二多么的好在受心里对他的只有感激,他最在乎的还是那个渣攻,潜意识下已经原谅了他所犯下所有不可饶恕的罪证!原二在受面前挨下的子弹只比得上他所剩无几的尊严而攻却值得受拒不张口不肯吐出一丝消息总结到这里我只有一句话,渣攻贱受天生一对!再见!呵呵!
浮屠
可能只有我一个人,没有看出古辰焕他丝毫的爱。古辰焕这种打完之后求原谅的是心理疾病,得治。从始至终,些许的好感,怨恨,悔恨,被冒犯的愤怒,一时的发泄,四年的执念,有哪里是爱?时天和他云泥之别,他就要将云扯下凡尘,又悔恨云因此变得污浊。最终不过是补偿,和他对时天爱情的感激。
时天呢?时天傻傻的以为他还是他,四年前的他,又爱上了他,发现被玩弄,要报复却又被抓住软肋,挣扎着站起,挣扎着逃离,却无济于事。明明恨他,却打心眼里以为他会保护自己,后来时天发现了真相,时天离开了。
我更期待结局的是古辰焕,时天都放下了。两人有各自的生活,毕竟他们生活在一起难免会想起当初的事。而且我觉得古辰焕心理有问题,当时天做出什么冒犯他的事,也许一开始不会对时天怎样,但渐渐的他暴躁的性格显露出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
野子
刚开始挺喜欢小受的性格!特别霸气!没想到后来人设越来越崩,变得那么软!最可恨的是收了那么多折磨跟委屈之后还能无所顾忌的跟他在一起!这我就没话说了!渣攻贱受呀!!(ps:难道就我一个人看到四年前他们相处的画面想到了黑执事)
虚伪的世界
心疼原轩,付出那么多,还是被放弃,觉得时天很自私
为了一个伤害他那么多的人,他间接害死了一个对他那么好的人
1
一开始很喜欢小受,到小受父亲的死,原还有离受的伤都是不可磨灭的。后悔看了第三部,…………………………
✘毓公子℡
,,,,,,,,,,,,,,,,,,,,,,,,,,,,,,,,,,,,,,,,,,,,,,,,,,,,,,,,,,,,,,,,,,,,,,,,,,,,, , 辣鸡无语,,,,,,,,,,
清冷一笑为所爱
很虐。。。。。。。。。。。。。。。。。。。。。。。。。。。。。。。。。。。。。。。。。。。。。。。。。。。。